PPP与专项债协同撬动基础设施建设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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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中,PPP模式与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协同运用,正在成为重要融资渠道。财政部门近日就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发布解读,提出要盘活存量资源、以存量带动增量,推动PPP项目高效建设和运营,鼓励各地通过规范的合作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垃圾处置、轨道交通、水利设施、城市供水等项目,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在政策层面,《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项目运营管理,科学优化合作期限、融资条件、收益结构等关键要素,通过合理安排项目付费机制与预算管理,保障PPP项目良性运营。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地方政府可以统筹运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政府方应承担的建设成本;对已运营项目,将运营补贴等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行。

  此外,国家层面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建设,通过7000亿元资金支持1465个重大项目开工,为包括城镇基础设施在内的重点领域建设

  从城镇投融资实践看,多渠道、组合式融资体系正在成型。政府投资更加聚焦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项目,社会资本更加关注城镇运营、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等具备稳定现金流的领域,金融机构则通过项目融资、产业基金、绿色金融等工具参与城镇发展。

  对地方而言,关键在于用好PPP、专项债和财政资金之间的协同关系,提升项目规划、可研论证、绩效管理和风险分担机制的专业化水平;对市场主体而言,在合规框架下挖掘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机会,通过长期合作和专业运营实现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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