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城市更新和县城补短板进程中,地方城镇的融资结构正在发生深刻调整。最新政策文件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进行优化,明确专项债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城镇更新等领域,同时提出不得投向一般竞争性产业,鼓励在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上加大支持。这一调整既强化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公益属性,也为城镇燃气、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网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提供了稳定资金来源。
在城市更新领域,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提升,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有一定经营收益的更新项目被纳入支持范围,为城镇改造项目拓展了更大操作空间。实践中,地方政府通过“专项债+财政补助+社会资本”的模式,撬动更多长期资金参与城市更新,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停车场、口袋公园、养老托育设施等纳入统一规划建设;部分城市探索将老旧街区和老厂区改造为文创产业园、社区商业综合体和创新空间,通过租金收入与服务收费形成可持续现金流,为债券还本付息提供有力支撑。与此同时,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的推进,为成熟城镇项目提供了资产证券化退出渠道,形成“投建营退”闭环,提高了市场化融资比重。
多元化城镇融资渠道的构建,不仅是财税金融政策的创新,更是城镇治理方式的重塑。一方面,地方需要在项目储备和论证环节前移关口,确保专项债和其他工具投向真实有需求、预期收益可覆盖成本的项目,防止盲目举债;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信息披露、绩效评估和第三方审计,加强对城镇投融资平台的规范管理,引导资金更多流向补短板、强功能、利长远的领域。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和公共服务供给,在合理回报机制下拓展PPP、基础设施基金等市场化渠道。实践表明,只有在“合理负债、阳光融资、规范使用”的框架内,城镇融资创新才能真正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而不是潜在风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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