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金融资源能否顺畅流向田间地头,直接关系到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对村镇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机构明确“支农支小”主责,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利率稳步下降,金融供给结构不断优化。越来越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通过信用贷款、订单融资、抵押贷款获得发展所需的“第一桶金”,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园区、冷链物流等项目建设也得到中长期资金的有力支持,为乡村振兴打下了更加扎实的资本基础。
与此同时,普惠金融法治环境持续完善,为农村金融健康发展提供了“定海神针”。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合作金融等机构的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严控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地方隐性债务等领域,确保“银根”真正扎进“泥土里”;另一方面,围绕担保、抵质押、信用信息共享等配套制度不断健全,探索以土地经营权、农机设备、活体牲畜等作为有效抵押物,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金融服务,缓解“无抵押、难放贷”的顽疾。法律制度的稳定预期,让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农户和小微主体也更加重视诚信建设和规范经营。
面向“十五五”,农村普惠金融仍大有可为。金融机构需进一步下沉网点和服务重心,把风险管理前移到“地头上”“车间里”,通过大数据、卫星遥感、物联网等科技手段提升对农业生产周期、产业链结构、经营主体信用状况的识别能力,实现“以信息增信用,以信用换资金”。同时,还要注重金融与农业保险、涉农财政补贴、有机衔接,形成“信贷+保险+补贴”的综合支持模式,减轻农户负担、分散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风险。随着制度和产品不断创新,金融这股“活水”必将在更大范围内激活乡村振兴的“一池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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