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为普惠金融夯实“信用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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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相对熟人社会特征明显的农村,信用既是无形资产,也是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各地围绕“信用乡村”建设,探索建立以农户、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为对象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通过信息归集、分类评级、结果应用等方式,把分散在田间地头的“口碑”转化为可以被银行识别和接受的“信用分”。农户守信经营、按时还款,就能获得更高信用等级和更优惠的利率;一旦出现恶意逃废债行为,也会在村里、镇里形成“圈层提醒”,纳入联合惩戒清单。

  法律制度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方向和边界。一方面,相关法规鼓励政府、金融机构、村集体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农村信用信息采集与共享,但同时强调“最小必要”和“用途限定”,避免过度采集或滥用信息;另一方面,对信用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评价方法、责任承担等作出明确规定,防止“随意打分”“收费评级”等乱象,保证信用评级的客观性、公正性。对于恶意虚构信息、非法买卖农户信用数据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保护农民的隐私权和人格权不受侵害。

  随着农村信用环境不断改善,金融机构的信心也在增强。越来越多银行开始实施“整村授信”“整镇授信”,在对村集体经济、产业结构、农户整体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农户预授信额度,实现“先授信、后用款”;一些地方还通过“信用户”“信用村”“信用合作社”等创建活动,引导农民主动守信、珍惜信用。面向未来,农村信用体系可以与农产品品牌建设、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深度结合,让守信者在融资、招商、用工、项目申报等方面享受更多便利和优惠,真正形成“信用越好、发展越快”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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