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也是维护农民共同利益、壮大村级组织实力的关键支撑。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集体资产清查和确权登记的推进,越来越多村集体掌握了较为清晰的资产账本,具备了通过市场化方式盘活资源的基础。金融机构也在积极探索围绕集体经济的金融产品,将过去“沉睡”的农村资源变成可以撬动资金的资产。
在法治保障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集体经营资产股权量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备案等制度不断完善,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制度前提。部分地区试点将村集体土地经营权、经营性物业收益权等作为抵质押物,为发展产业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争取到中长期低成本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设立集体经济公司、联合社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团队,以股权合作、收益分成、托管经营等方式开展多种经营。对应的金融产品,则从传统的贷款,拓展到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收益权质押等更复杂的工具。
当然,农村集体经济金融化也必须谨慎推进、防范风险。法律制度要进一步明确村集体资产运营和融资的决策程序、审议机制和监督约束,防止个别人“拍脑袋决策”、侵占集体利益;要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出明确要求,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金融机构在设计产品和投放资金时,则应坚持商业原则与政策导向相结合,避免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名过度举债、盲目扩张。只有在阳光透明、规范有序的前提下,金融创新才能真正为农村集体经济插上“资本翅膀”,让集体家底越理越清、越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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