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需要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也离不开金融力量的积极参与。近年来,一些地区探索将金融服务嵌入村级治理中,通过“村账阳光”、财政补贴资金直达、集体收益分配公示等措施,提升村级资金管理透明度;通过村级互助资金、产业发展基金等形式,引导村民共同参与项目建设和风险分担,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
在这一过程中,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围绕村集体财务管理、村级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的法规制度不断完善,为村级资金运作划定“红线”和“底线”。金融机构在为村级项目提供信贷和结算服务时,需要严格执行开户管理、资金用途审查、异常交易监测等制度,防止集体资金被挪用、侵占。对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涉农补贴、违规举债搞“政绩工程”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维护群众利益和制度权威。
展望“十五五”,金融参与乡村治理的广度和深度还将不断拓展。一方面,可以借助数字乡村建设契机,加快建设统一的村级资金管理平台,实现财政直达、涉农补贴、村集体经营收入、金融往来等信息的集中展示和公开查询,让资金流向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可以在法治框架内探索村民自治与金融机制结合的新模式,如通过“积分制+金融激励”引导农户参与环境整治、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公共事务,将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行为转化为可享受的金融优惠和政策支持。随着制度更加完善、规则更加清晰、监督更加有力,金融与乡村治理的良性互动将不断增强,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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